济南市8月1日起实施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新规
来源:山东卫视《山东新闻联播》
齐鲁网7月27日讯 据山东卫视《山东新闻联播》报道,继今年一月一号《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出台后,济南市今天也出台具体实施规定,物业费和车位费都有了政府指导价。
按照新规定,济南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分为公共性物业服务标准和特种设施设备维护运行服务标准两部分。公共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从每月每平方米五毛钱到最高一块六毛钱五个级别。一星级0.50元/平方米.月;二星级0.75元/平方米.月;三星级1.00元/平方米.月;四星级1.30元/平方米.月;五星级1.60元/平方米.月。另外,电梯费和自动消防设施维护费分别为:每月每平方米3毛5和2毛钱。
济南市物价局副局长:具体服务标准在街道办的组织下成立业主大会,由业主委员会决定物业收费标准,不具备业主大会条件的,组织联席会议,调整收费标准。
市民们关心的车位租赁费也有了政府指导价,市区普通住宅小区共用车库内的车位租赁基准价格为220元每月,可以上浮10%,下浮不限,停车服务基准价格为35元每月,可上浮10%,下浮不限。房屋和车位交付后空置半年以上的,费用按照收费标准的70%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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