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经侦三项制度提升打假行动战斗力
为进一步保证打假行动案件的执法办案质量,提升民警综合办案水平,兖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从源头和基础抓起,制定三项制度,狠抓大队民警业务水平和办案质量。
集中学习制度提高民警的业务水平。为适应新修改法律规范要求,不断充实和完善自身的法律知识,经侦大队制订队内业务培训制度,把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作为学习重点,组织民警开展集中学习,在学习基础上积极组织民警参加各种法律法规的远程教育,并邀请有关专家进行专题讲座,以此来充实民警的法律知识,提高民警的业务水平。
个案评判制度提升民警的办案能力。经侦大队实行周一例会制,在每周一的例会上,一方面办案民警汇报上周办理案件的情况,民警在汇报案件时,要求要汇报案件的始发经过,主要违法犯罪事实,获取的证据,及案件定性及适用相关法律问题;另一方面对案件复杂,办理难度大的案件,要求全队民警展开共同讨论,提出侦查方向和措施,从而有效地保证办案质量。
案件审核制度提高民警的办案质量。经侦大队在案件的受理、立案、侦查等程序上严格把关,对上报的案件材料由办案民警、法制员、副大队长、大队长、分管副局长层层审核,同时不定期地对个案案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的案卷,要求办案民警及时整改,以进一步提高案卷质量,提升办案质量。
姚军玲 闫虹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