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县切实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强化包保、督查、制度、问责"四位一体"工作法,全力优化发展环境,确保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以"包保"为切入点,提前介入、关口前移。对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点项目,实行县级领导包保,每月至少两天时间现场办公,根据"一企一策"、"一企一法"的原则,量身定做个性化扶持方案,帮助和协调解决包保项目在行政审批、用地、电力、融资、发展环境保护、市场开拓、品牌建设等运营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以"巡查"为突破点,跟踪监督、优化环境。制定了《梁山县纪检监察监督巡查暂行办法》,对全县已开工或计划开工的重点项目进行集中汇总,建立专档,强化监督巡查,采取深入现场实地查看,邀请"两代表一委员"集中监督评议或进行民主测评及问卷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及时发现、纠正项目审批和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以"机制"为着力点,创新机制、强化落实。该县出台了《梁山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项制度十个严禁"》和《梁山县作风效能问责暂行办法》等作风环境制度规定,严格落实限时办结、首问负责、超时默认和责任追究"四项制度",形成"纪委统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服务项目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
以"问责"为落脚点,强化考核、严格追究。在县电视台、梁山纪检监察网和行政审批大厅触摸屏公开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建立重点项目建设24小时举报受理制度,对执法不公、办事拖拉、态度生硬、不履行职责、"吃、拿、卡、要、报"等故意刁难企业的人员,从严从快给予问责处理。(闫坤 马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