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驿镇扎实推进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小记
(代传春) “去年的修路、今年的道路绿化及文化活动中心建设,要不是采取民主决策,就要多花八九万元的代价,这等于为每名村民节省了三四百块钱的开支”。向来直言快语的后闫楼村支部书记、主任闫宪法说的这种情况,只是近年来新驿镇大力推进村级事务民主决策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新驿镇围绕从根本上减少村级事务决策失误,提高村级事务决策质量,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维护集体利益,把村级事务民主决策作为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中之重,相继出台了《关于推进村级事务民主决策的意见》、《村级事务民主决策考核细则》等政策规定,着力从根本上规范村级事务民主决策行为。据镇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介绍,以前由于缺乏一套村级事务民主决策的政策措施,村里的大小事务往往都由村支书、村主任一个人说了算,不仅给集体利益造成了损失,还影响了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
“现在好了,想不民主根本不可能了,要不镇里终审那一关根本过不去。”兖州市人大代表、王楼村支部书记兼主任栾绪新说,镇里对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具体规定了五个步骤,村支部提议、村“两委”合议、党员和村民代表联议、村民代表决议、镇党委政府审核,对前4个步骤,镇里在审核时,首先看每个步骤的会议记录、与会人员签字摁印、上级指派人员列席、村民代表决议票等,达不到那个步骤的标准要求一律不予审核。“看起来工作程序多了,并且有些繁琐,但村级事务决策失误却从根本上减少了,实质上是提高了决策效率。镇分管负责人说。
村级事务民主决策,给老百姓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蔡庄村在推进1000亩土地流转时,通过民主决策,对流转土地进行了招标,每亩地的租金比标的高了100多元。特别在去年以来的以农村街巷硬化、绿化、亮化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攻坚行动中,面对蕴含着“大商机、大效益”的蛋糕,每个村都有不少人争着想干,但在用谁不用谁的问题上,全镇各村的做法都如出一辙,经过民主决策采取竞标的办法选定施工队,没竞上标的不但表示服气,而且也使村干部从人情世事上撇开了身子。兖州市政协委员、高一村支部书记孔维住说,“村里修路有几个平时交情不错的一开始就打了招呼,想干这个活。都在一个村里抬头不见低头见,谁能说让这个干不让那个干?一时感到很为难。后来村民会议做出竞标的决议后,没能干上这个活的,不但没对自己说一名抱怨的话,还建议以后村里的事就得这样办。”据统计,全镇农村街巷硬化、绿化、亮化工程,通过民主决策,比原计划节约开支2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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