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通讯员 卢兆敏 张国栋)日前,兖州市出台文件,宣布实施百村经营场所示范工程。从今年起,该市将利用三年时间引导100个集体经营性收入低于5万元的村,建立起门市超市用房、种养殖大棚、标准化厂房等村级组织经营场所,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村集体“造血”功能,增加村集体收入。
在村级组织经营场所资金筹措上,该市建立多渠道投入机制,除设立市财政奖补资金外,鼓励农村基层干部、民营企业及社会各方面力量投资参与村级组织经营场所建设。对多方投资共建的村级组织经营场所,按照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明晰产权,并订立协议、明确股权,按股分红。在经营场所建设上,这个市采取分类建设模式,对涉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村,凡新建社区内同步建设商业门市的,预留部分商业门市作为村集体资产,增加集体收入。对临城靠厂村、镇驻地村等,鼓励立足实际,自筹资金建设门市用房。而对距离城区、镇驻地和厂矿企业较远、公共服务比较薄弱的村,充分利用旧村资源优势,将集体闲置厂房、学校、宅基地等,进行产权置换建设经营用房或整理改造成经营用房,发展二三产业。
目前,兖州市已将“百村经营场所示范工程”纳入全市新农村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计划年内完成30个村的经营场所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