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苹果专卖店买手机,不开发票”近日,网友“54789”通过本网《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上留言反映,在泗水苹果专卖店(金泉广场那家)买手机之后索要发票时被店员拒绝,网友表示不满。
举报:买手机索要发票被拒 店员称无营业执照
“没有发票,只给写了个收据!”网友“54789”在泗水苹果专卖店(金泉广场那家)买了一部手机,随后,去专卖店索要发票,每次都会被专卖店的人员以“营业执照手续没办下来,开不出发票”的理由拒绝,只给了一张店里的收据。
只给收据,不给发票,以后手机怎么保修?网友表示,不知是相关部门消极怠工,还是专卖店以此为借口拒开发票,请有关部门给个说法。
调查:没营业执照没发票 该店未变更经营许可证
根据网友反映情况,泗水县政府责令县工商局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结果在网上做出公开答复,称该苹果专卖店企业注册名称为泗水县泗河办乐睿互联手机店,2013年4月份,该手机店因经营地址由泗水县泗河办健康路中段路东变更为泗水县泗河办金泉广场小商品城E18-19号,工商局需要核准后进行经营许可证变更,所以,一直没办理营业执照。
官方:补交税款2000元 限期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由于该店没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无法办理,所以无法申请开票。泗水县政府回复称,2013年7月3日,泗水县工商局核准该手机店的经营地址变更情况后,已向该手机店发放营业执照;泗水县国税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责令其补交税款20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其限期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泗水县政府表示,待其办理税务登记后,即可办理发票领购手续,各部门将督促其在第一时间为反映问题的网民开具发票。
原帖链接:泗水县的苹果专卖店不给开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