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物价局获悉,济宁市将调整城区工业和其他用天然气价格、车用天然气价格,同时对城区客运出租车燃料附加费进行调整。其中,车用天然气价格调整为每立方米4.62元,市区出租车燃料附加费由1元/车次调整为1.3元/车次。本次天然气价调整不涉及居民生活用气。
据了解,我市此次非居民用气调价是为疏导因上游价格上涨而增加的购气成本,而采取“顺加上游调价增幅”的方式进行调整。其中城区工业和其他用气价格区分存量气和增量气分别调整,存量气中的工业用气价格调整为3.34元/立方米,其他用气价格调整为3.54元/立方米;增量气价格调整为4.39元/立方米。而车用天然气价格则按存量气和增量气加权平均进行调整,调价后为4.62元/立方米。
据介绍,本次调价对居民生活用气价格不作调整,其中涵盖居民生活用气、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养老福利机构用气等。
受车用天然气价格上调影响,我市将调高城区客运出租汽车燃料附加费,由现在的1元/载客车次调整为1.3元/载客车次,出租车起步价及里程价维持原价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