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重点产品。围绕重点农资开展专项治理,严厉查处肥料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生产许可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产品。
突出重点环节。加强生产环节监管力度,重点打击部分企业进行造假、无证生产、标识标注违反GB18382《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规定以及虚假标识标注等违法行为。
突出大案要案查处。充分发挥涉农案件查处快速反应机制的作用,对涉及农资产品的投诉和举报,充分发挥“12365”举报处置指挥系统作用,做到快查快报。重点排查、监督不合格的企业,对于再次违法的企业,进行专门打击查处。
突出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清理整顿农资企业,建立键全生产、经营档案,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实现农资产品质量全程跟踪和可追溯管理。在农资打假行动中分析农资监管的新情况、新特点,探索农资生产监管工作的新思路,加强信息统计和报送,及时报告重要信息、重大案件和突发事件。(周相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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