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负责尚某保外就医事项的监狱工作人员按照相关工作程序,会同济宁兖州市兖州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找到尚某位于到济宁兖州市兖州区大安镇的家,并就接回尚某回家治病事项征求其家属意见。
在办理手续的过程中,尚某的母亲和老公都表示家中经济条件很差,无力负担她回家后的治疗费用,所以不想让她出狱回家。正在工作人员想办法做家属思想工作的时候,旁边十二岁的孩子哭出了声,大声哭喊着要找妈妈。这时,社区矫正办的同志们和监狱的同志本着为尚某负责的态度,经过不断地讨论沟通,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经过多方协助和认证,终于拨通了监狱医院的电话。当尚某的母亲和丈夫听到尚某阔别八年的声音时,当尚某的孩子对着电话喊出的那一声“妈妈”时,亲情融化了一切、亲情感染了一切、亲情解决了一切。
最终,经过工作人员不断劝解和做思想工作,成功为尚某办理了保外就医手续。
目前,尚╳顺利从监狱回到了家中,并在兖州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办公室办理了报到登记手续,目前尚某在家中严格遵守各项社区矫正监管纪律,尚某的病情并在家人的悉心照料下逐渐康复,社区矫正的效果逐步显现。
四是开展专项活动,加大对在监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帮扶力度。
2013年,社区矫正办的同志积极组织开展了兖州籍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排查帮扶专项活动。根据监所提供的信息,经排查核实到兖州籍服刑在教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共49人,其中不超过6周岁的30人,6—14周岁的15人,14—18周岁的4人。通过开展 “双援活动”、“帮教进家庭”等活动,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对服刑在教人员的未成年子女进行结对帮扶,共发放各类慰问品、慰问金近1万余元。同时定期组织兖州籍服刑在教人员家属,包括未成年子女赴监所亲情帮教或视频帮教,并积极联系相关单位,协调落实城兖州市低保、农村救助等安置帮扶政策,把政府的关爱送到每一个有未成年子女的服刑在教人员家庭中去,从而更好的促进服刑在教人员在监狱安心改造。兖州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紧贴创新特殊人群管理工作体系要求,积极创新特殊人群管理服务方法,实行人性化矫正,不断开创妇女儿童管理新局面,有效预防和减少两类特殊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维护了社会的安定和谐。
(程远 徐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