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县环保局以抓治污项目建设、治污设施稳定运行为切入点,对重点项目进行督导,促使重点项目按期全面完成环境质量改善、生态建设、污染减排等各项任务目标,将各项环保决策落到实处。
该局成立5个督导组,各由1名副科级干部带队,对重点治污项目从五个方面进行督导。全面系统地向重点企业解读各级生态建设理念,宣传环保法律法规,传达泗水县委、泗水县政府环保工作思路和要求,形成从点到面的立体环保宣传模式。对《山东省生态省建设规划》和《生态济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中所列治污项目,以及2014年环保重点工作推动情况做到下情上达,及时掌握重点排污企业治污项目工作进展、排污状况,并跟进督导,及时了解重点企业环保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应对,初步形成排污企业的动态管理模式。各督导组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治污标准,对因设施运转不正常或管理不配套造成的长时间超标或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指导和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监督企业治污设施的日常运行和管理,发现超标排污、偷排偷放、擅自停运治污设施等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督导组每个月对所联系的重点企业及河流断面进行一次现场督导,每两周至少要对所督导项目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并认真填写现场检查和现场督导工作日志。定期召开成员会议,对各成员检查情况和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总结,并形成工作报告,对联系督导情况、发现的问题及处置情况每月通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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