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大力实施“金秋助学•圆梦行动”,对在校贫困残疾学生和低保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给与救助,595名学生受益。
资助残疾学生和低保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完成学业,是金乡县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共享阳光•321惠残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做好此项工作,金乡县残联、金乡县财政局、金乡县教体局印发了《关于对在校贫困残疾学生和低保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进行救助的通知》,明确了救助对象、救助标准、救助程序,在开展了救助对象摸底调查。通过逐级上报、公示公告、审核审批,595名学生获得救助,发放助学金30多万元。
“金秋助学•圆梦行动”自8月份开展以来,金乡县委金乡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督导,新闻媒体大力支持、跟踪报道,有关部门相互协作、密切配合,承办单位严格标准、认真把关,顺利完成了贫困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救助工作,切实保障了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据了解,此次助学圆梦行动,涉及到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和考入大专院校的学生,资助标准为小学300元、中学400元、高中600元、中专800元、大专院校2000—3000元,今年共救助残疾学生和低保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595名,其中小学337名,中学151名,高中70名,大专院校学生37名,实现在校残疾学生和低保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救助全覆盖。(孟媛 白化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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