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构建运转良好的社会秩序。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疫情防控和春季农业生产,建立强有力的组织协调机制,稳妥有序推进农业企业复工复产和重要农产品稳定供应。公开热线电话等问题反映和受理渠道,及时解决农产品稳产保供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加强非洲猪瘟、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严厉打击哄抬农产品物价行为,为打赢全市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强力支撑和保障。(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畜牧业发展中心,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七、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全面量化工作成效
21. 强化部门协同配合。要充分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落实“菜篮子”食品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应急、市场监管、地方金融监管、供销、畜牧业发展中心、税务、海关、人民银行、银保监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把疫情防控和稳产保供各项政策举措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确保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
22. 全面建立包保督导制度。为及时发现、有效解决疫情防控期间农业生产、农业企业开工建设、产销有效对接、交通梗阻破解、财税支持和金融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保障重要农产品市场供应,决定成立济宁市加快恢复农业生产确保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指导组(附件1),对县(市、区)进行分县包保。
23. 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周汇总分析”制度。指导组各成员单位于每日16时前,将全市范围内本领域当日稳产保供进展情况,以表格形式发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当日没有新情况出现的,实行零报告。各成员单位于每周四17时前,将全市范围内本领域本周稳产保供推进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汇总本周数据信息,一并发送至市农业农村局。报送内容主要包括:本领域监测分析情况,采取的政策措施,各县(市、区)和有关企业反映的问题及解决情况,下一步拟采取的举措和相关建议意见。市农业农村局要及时梳理各工作组本周具体工作情况,形成专题工作材料报市领导。
联系人:市农业农村局王超
联系电话:2231236
邮箱:nyjsck@ji.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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