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良的人们称孟学农“霉”开二度,认为他是“中国史上最背的官员”,有网民为之叫冤:“一,为什么他一上任,辖内就出大事?中国那么大,省长部长也那么多,人家基本上都没有出事,而孟学农不仅一上任就出事,而且接连出了两次。这确实不多见。二,作为上任不久的省长,他能有多大责任?煤矿的安全是个老问题了,而孟学农上任只有一年,煤矿的那些问题既不是他在任时造成的,也不是一年时间能够解决的呀!当然,这一点并不能成为推卸责任的借口。三,为什么辞职的总是省长或部长?出了那么大的事故,省里当然要有人担责。但谁最应该为山西省的事儿负责?按照中国的惯例,行政首长首当其冲,但省长并不是省领导班子的‘班长’,省委书记才是真正的一省之长。那为什么省委书记就不辞职呢?”
网民由此感叹道:“有了两次引咎辞职的经历,孟学农要想再一次东山再起,恐怕不太可能了。在这中秋之夜想像着他黯然离去的背影,我的心中也不免有些伤感。”
其实,早在2001年,深圳等地即已颁布了《关于处级领导干部引咎辞职的暂行规定》,并具体列举了应当引咎辞职的10种情况,包括因自身工作能力差等原因完不成任期工作目标、无明显政绩、社会公论差、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30%等。实践中,也确有多位处级以下干部对照规定要求而主动引咎辞职。
本来,人们对“引咎辞职”并不陌生。在国外,不管是因为责任事故还是政绩平平,是因为经济危机抑或性丑闻,每年都有官员主动下台。在中国古代,引咎辞职的也也不乏其例,诸葛亮用人失察,致使街亭失守,在挥泪斩马谡之后,也自贬三级。
然而,“人民公仆”之下的善良臣民,他们似乎能够接受自己失业、下岗、失去大锅饭、被砸铁饭碗的结局,却似乎难以接受他们的“领导”失去铁交椅、丢掉乌纱帽。
国人对“权贵”的宽容大度也许是“始皇”起历经数千年强化历练而来,善良的平民百姓总是以“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原谅自己也同样谅解位于自己之上的“人民公仆”,作为他们的“公仆”怎还忍心对他们的呼声和疾苦置若罔闻、对关系他们生命财产安全这样的重大问题麻木不仁?他们因此伤心、牢骚、群起问责,甚至有激愤者绝情地“投井下石”、向“落地凤凰”无情地啐上一口或踏上一脚,“公仆”们还有什么理由不能理解呢?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