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故居可不可以异地迁建?
答:除非为极其重要的公共利益,在万不得已时,才能“迁建”。但一般来讲,是绝对不可以迁建的。既然是故居,就必然是在故地,而且是原建筑。破败了可以依照维护文物的方法修缮,完全可以做到既保护又不影响使用。目前的情况是名人故居到处被扫地出门,以“异地迁建”的名义在全国被大规模地拆毁,多数都是为了房地产商业开发腾地皮。
另外,有的虽然说是在原地“修缮保护”,实际上是完全拆了重建,哪里还有什么“故居”?对工程队来讲,认真修缮比拆了重建要多花钱和多花时间,又没有人来监督它,就可以胡来了。还有,名人故居有它所在的整体人文和传统建筑的环境,绝不能孤零零地保护它。名人故居的保护和历史街区及历史城市的整体保护,这是同一个命题。现在的关键是,历史街区的土地不能被买卖和占用,否则对名人故居我们只是空谈保护而已。
“保护”两字也已经很弱了,应该叫做抢救,通过抢救名人故居、历史街区、历史城市,抢救的是一座座城市的价值,是中国的历史和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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