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雯,“情文”乎?是否暗示宝玉最终注定为了情而要写文吗?寻找答案其实并不难,晴雯被王夫人撵出了大观园,最后悲凉的逝世去,宝玉为之恸哭而写了一篇《芙蓉女儿诔》的祭文。在古代封建社会里,生者为逝者撰写祭文是常事,但作为主子为奴才丫鬟而写祭文的,恐怕没有。芙蓉,荷花之别名。小说第六十三回中,黛玉在酒宴上抽得一签。签上画的正是芙蓉。题有四字“风露清愁”,一语点破黛玉之神韵性格。还有一句欧阳修的诗一句“莫怨东风当自嗟。”其实诗的前面一句是“红颜胜人多薄命。”此乃曹雪芹故意粉饰,又是用一谶语而设伏笔。这与黛玉在前面写的葬花词中的“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正好吻合,烘托出了黛玉冰清玉洁的美好形象。奇怪的是,作为身份和黛玉天壤之别的晴雯,书中也以芙蓉作为她的象征,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遐思了。
晴雯在金陵十二钗又副册里,首当第一。这与黛玉在金陵十二钗正册中的第一正好雷同。论美貌和才干,黛玉在群芳中也算是首屈一指的。而晴雯在众多丫鬟当中的才貌也是第一,无人能及的。晴雯的美貌,作者是应用了反笔来烘托出来的。也就是说通过其他人物的口中,特别是从不爱好她的人那里来描叙晴雯的美丽。你想啊,连不爱好她的人都说她美丽,可想而知在一般人的眼里,晴雯是什么模样?晴雯只是一个出生和姓名都无从考据的丫头,在宝玉和作者的眼中,她的地位已经明显强过了温柔而忠心的袭人。我们都知道,导致晴雯最后悲剧最的原因,那就是晴雯骨子里的反叛精力。身为丫鬟,她却没有半点奴颜婢膝。在宝玉面前,她也不忌主奴之分,她也是唯一敢在宝玉面前顶撞的丫鬟。晴雯具有很强的叛逆心理,也具有很高的人格意识。宝玉恰恰就爱好她的这种天真任性,直来直去的性格。宝玉对她说“比如那扇子原是扇的,你要撕着玩也可以使得,只是不可赌气时拿他出气。”晴雯得到娇宠,便说道:“既这么说,你就拿了扇子来我撕。我最爱好撕的。”宝玉听了,便笑着递与他。晴雯果然接过来,嗤的一声,撕了两半,接着嗤嗤又听几声。宝玉在旁笑着说:“响的好,再撕响些!”正说着,只见麝月走过来,笑道:“少作些孽罢。”宝玉赶上来,一把将他手里的扇子也夺了递与晴雯。晴雯接了,也撕了几半子,二人都大笑。”只要晴雯爱好,只要晴雯不赌气,宝玉就娇惯和依从于她。看见晴雯说手冷,忙笑道“我忘了,你的手冷,我替你渥着。”说完变伸手携住她的手。
正是因为宝玉在平时表面上的爱宠和心坎的呵护,使得晴雯有些得意忘形,所以她说话做事也补注意和忌讳,渐渐地得罪了不少人,这也是她埋下悲剧的根由。当宝玉叫她去打水来帮自己洗澡的时候,她能立即一口拒绝。这就是晴雯,一个和黛玉一样,天真无邪,心坎纯净的女子。她们两个要的都只是宝玉的真心,而不是求荣华富贵。最令人扼腕流泪的场景,莫过于宝玉和晴雯生离逝世别的第七十七回。当晴雯躺在芦席土坑之上已奄奄一息,忽看见宝玉来看她最后一面,于是流下泪水,掏心窝子对他说了一番肺腑之言“只是一件,我逝世也不甘心的:我虽生的比别人略好些,并没有私情密意勾引你怎样,如何一口逝世咬定了我是个狐狸精!我太不服。今日既已担了虚名,而且临逝世,不是我说一句懊悔的话,早知如此,我当日也另有个道理。不料痴心傻意,只说大家横竖是在一处。不想平空里生出这一节话来,有冤无处诉。”说毕又哭。接着就伸手取了剪刀,将左手上两根葱管一般的指甲齐根铰下;又伸手向被内将贴身穿着的一件旧红绫袄脱下,并指甲都与宝玉道:“这个你收了,以后就如见我一般。快把你的袄儿脱下来我穿。我将来在棺材内独自躺着,也就象还在怡红院的一样了。论理不该如此,只是担了虚名,我可也是无可如何了。”宝玉听说,忙宽衣换上,藏了指甲。晴雯又哭道:“回去他们看见了要问,不必撒谎,就说是我的。既担了虚名,越性如此,也不过这样了。”我们看到了一个敢爱敢恨,心坎充满了无比委屈抱憾的个性鲜明的女子美好形象,怎不令人伤感惋惜?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