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我看了一篇小短文,说的是在春秋战国时代,孔子主政鲁国时,颁布了一条法令:不论是鲁国的任何人,在别的诸侯国如果看到流浪的鲁国国民或者是沦落为奴隶的鲁国人,都可以把他们带回到鲁国,所用的赎金和其他费用都由政府报销,并且鲁国政府还将赏给带回者必定数量的奖金。法令颁布后,有一个鲁国商人到楚国去经商,看到一个做奴隶的鲁国人,他用重金把这奴隶赎出带回到了鲁国,并给了一些资金让这个人做生意,这个奴隶激动的痛哭流涕,但这个商人并没有到鲁政府去报销任何的赎金和费用。孔子知道这件事后,却不认为然,他认为这个商人因为小善而坏了大道,这位商人善举没有能够得到政府的表扬而发扬光大,使得更多的流浪在外的鲁国人得到救助。好一个孔圣人,不愧为千古一圣,高瞻远瞩,擅长透过现象看本质,他的小善与大道的辩证关系的论点对我们现在的社会仍然有借鉴作用。“表扬”了一个商人可以换回更多鲁国奴隶的自由,意义是多么的宏大啊。
毛泽东也不愧是一代伟人,他擅长把一个小善,一个义举发扬光大,让它转化为鼓励和鼓舞全中国国民为中国的解放事业和新中国的建设事业而努力奋斗的强盛动力。在革命烈士刘胡兰面对敌人的铡刀大义凛然,威武不屈,英勇就义后,毛泽东为一个普通的共产党员、革命烈士写下了“生的巨大,逝世的光荣”的夸奖词,正是这两句话鼓励了无数的仁人志士为了革命,为了中国国民的解放事业而抛头颅,洒热血。同样,在雷锋同志以身殉职后,毛泽东向全国国民发出了“向雷锋同志学习”的口号,也正是这句口号激发了全中国国民的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空前高涨的热情,雷锋的精力现在仍然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被救者的女儿在当地论坛发帖叙述了此事,盼望网友帮助解惑。谈及自己的纠结时,她写道:“我心坎真是五味杂陈。本来一件见义勇为的好事,如今哽得我像吃了苍蝇一样……我本盼望保存妈妈的隐私,毕竟一个人生病本来就比较忌讳人家宣传来宣传去,可这位恩人却盼望把事情昭告天下以证明他是一个好人。”这位被救者的女儿的心态也正反应我们社会现在所有年轻人的心态,我们是可以懂得的,但不是我们应当提倡的。
现在的社会,好像什么都是金钱第一,物欲横流,人们对好人好事这些小善似乎都不在意了。现在再谈学雷锋,人们会笑你是老八股,不通时物。人们广泛奉行不损人就可以利己的理念,于是在公共场合爱护公物的少了,在公交车上为老人、孕妇让座的少了等等,更谈不上见义勇为,和歹徒作奋斗了。我想,这些小善的不作为,已经影响到我们全部民族社会公德这个大道了,我们中华民族历来是助人为乐,舍生取义的,古人尚知“勿以善小而不为”啊。所以我们应当在全社会大力提倡做好人好事、见义勇为等等的道德行动。
对于那些猜忌老人救人是为财图名的人,老人说:“我是退役军人,参加过抗日战斗、解放战斗、抗美援朝,现在每月七七八八加起来收入过万,你说我还需要什么财?什么名声?她(指何大妈)说要登门谢我,确定是要带点礼物送过来,说实话,我不需要。”我认为有些人未免有点“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老人经过革命战斗的洗礼,其思想境界已经不是我们年轻人能懂得得了的,他们在革命战斗中连生命尚且不顾,还在乎什么金钱和声誉?他的这一行动确实是为了教导和领导我们一代的年轻人为社会多做好事、多做善事,我们更应当懂得老人的良苦居心啊。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