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中金公司如愿在今年拿到A股的自营业务资格。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落款日期为2010年3月29日的《关于核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国民币普通股票自营业务资格的批复》,核准中金公司变更业务范畴,增加国民币普通股票自营业务。
证监会请求,中金公司应当为国民币普通股票自营业务依法配备有关人员、业务设施、信息系统和经营场合;应当根据本批复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自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换发的营业执照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拟负责申请增加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的名单、简历、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申请换发经营证券业务允许证。
批复明白提出,中金公司在取得换发的经营证券业务允许证前,不得经营国民币普通股票自营业务;取得经营证券业务允许证后,应当依法开展国民币普通股票自营业务。(朱宝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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