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我市出台《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社会公众参与举报,并对举报人最高可获得5万元奖励。
最近,一些市民从超市、商店购买金锣火腿肠后,打开发现火腿肠发臭变质,而对于这样的问题食品,厂家却只对消费者进行十赔的赔偿。而根据我市出台的《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规定,对加工食品使用变质原料的,市民举报后将由工商部门要求厂家召回,杜绝问题食品蔓延,另外对于农产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销售问题肉食品,使用超期、变质的原料,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或者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等十种违法行为的举报者,可获得奖励。
【同期声】市食品安全委员会 办公室主任、市卫生局 局长 焦华:通过有奖举报的方式,鼓励社会公众、知情者积极参与,对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发现违法行为线索,掌握违法事实,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
《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办法》,还规定了负责受理举报和实施奖励的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举报人的姓名、住址及举报情况,防止打击报复和信息透漏。
问题食品举报电话:
市农委:2348518。 市工商局:12315。
市质监局:12365。 市畜牧局:3290051。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9600111,3155690。
市渔业局:2348810 市商务局:12312。
市粮食局:2319211。
济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5169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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