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10月19日讯(YMG记者 侯召溪摄影报道)记者昨日从烟台市住建局获悉,继上月1760套经适房发售后,明起市中心区将顺延供应经济适用住房1182套,顺延供应对象为:本年度市中心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中,已经审核符合条件、且没有入围的家庭,即综合排序名次在2641-5226位的家庭。具体名单可到芝罘、莱山两区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和区住房和建设局、烟台市住房保障中心公示栏查看,也可到烟台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http://www.ytjs.gov.cn)查询。
房源为9层-11层小户型
本年度市中心区经济适用房供应,共受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5226户。9月23日至28日,市中心区1760套经济适用住房正式销售,按照与房源数量1.5:1的比例确定供应对象为综合排序在2640位以内的家庭。本次符合条件的供应对象为综合排序名次在2641-5226位的家庭。
本批顺延供应的经适房,均由莱山“锦绣家园”项目提供。该项目位于莱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西临董家庄,东靠石家疃,北接东水河,均为小高层住宅,建筑总层数为9层-11层不等,由宏丰置业公司开发建设。房源户型分为一梯3户、一梯4户、一梯5户、一梯6户、一梯7户5种,其中50㎡-60㎡,268套;60㎡-70㎡,204套;70㎡-80㎡,179套;80㎡-88㎡,531套。
该项目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基准价为2998元/平方米,具体楼层差价按整单元增减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确定。
计划交付日期为2014年10月底,具体交付日期由宏丰置业公司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约定。
20日到莱山领《购房证明》
10月20日-21日,市住房保障中心将向顺延供应对象发放《购房证明》和《现场销售配档表》,其中20日上午8:00-11:30,先按与房源数量1:1的比例向综合排序在2641-3822位的家庭发放《购房证明》,从10月20日下午起,视之前发证情况和房源剩余情况再依次向其他顺延家庭发放《购房证明》,直到房源销售完毕。
发证地点在莱山区金贸中心大厦一层北网点“经济适用房销售处”。具体位置在:莱山银座购物中心北、天和大厦对面,乘坐5、19、33、50、53、55、56、57、58、567、86路公交车,天和大厦站点下车。
领取《购房证明》时,申请人应持本人身份证亲自到场。如申请人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其他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代领,代领时必须出具由申请人亲笔签写的书面委托以及申请人、受委托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为了避免可能出现的麻烦,住房保障部门建议申请人尽可能亲自到场领取。
22日起按配档表顺序选房
在领取《购房证明》时,工作人员还会向每户家庭发一份《现场选房配档表》,10月22日-10月24日上午安排两天半的现场选房、签合同时间,具体选房号段和时间安排详见《现场选房配档表》。购房人要保管好自己的《购房证明》,认真阅读《现场选房配档表》,不要错过选房时间。
市住房保障中心有关负责人强调,《购房证明》是获得经济适用房选购资格的有效凭证。如领取《购房证明》后弃购,按政策规定两年之内不允许再次申请。如申请人在顺延到自己后决定不参加现场选房购房,须持以上手续到发证处填写一份《放弃声明》,今后还可以继续按程序申请。
监督咨询电话:6615085,661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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