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做为民服务标兵、争创群众满意机关”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兖州市司法局紧紧围绕推动兖州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采取四项措施切实提升机关效能,转变工作作风。
一是抓好学习提高,增强执政能力。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利用座谈会、经验交流会、名师讲座等形式,不断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境界,更新观念,夯实理论功底,做到学明白、想明白、做明白,结合实际,出色完成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深入基层,抓好基层基础。结合全兖州市“干部联户、党群连心”活动,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继续深入基层,着力解决基层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发挥好司法所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各项业务工作又好又快开展。
三是培树典型,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培树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电视、互联网、简报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倡导奉献敬业精神,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抓好廉洁自律。完善工作制度,加强队伍管理,促进党员队伍整体素质提高。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坚持把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水平,推进依法行政。(宋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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