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从国土资源部召开的第二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兖州市表彰大会上获悉,兖州市荣获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荣誉称号,成为全省获此殊荣的5个县(兖州市)之一,也是济宁兖州市目前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兖州市)。
近几年来,兖州市科学摆布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关系,深入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将创建活动纳入政府工作日常管理和考核体系,健全了从严耕地保护、严把土地供应、强化批后监管等8项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了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指标标准体系。在具体工作中,强化规划管控、政策激励、监管加强三个支撑,强力夯实了创建工作基础,构建用地预申请、准入审查、非饱和供应三种机制,有效提升了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创新村庄整治“腾地”、高效利用“生地”、综合治理塌陷区“造地”三种模式,极大挖掘了用地空间潜力,有力地促进了国土资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全面推动了经济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秦磊 肖金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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