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通讯员 张红运)近日,从省国土资源厅传来喜讯,金乡县喜获2013年度“国土资源执法模范县”荣誉称号。根据《山东省国土资源执法模范县(市、区)评选和奖励办法》,省国土资源厅将根据评选名次给予获评县(市、区)给予200亩或150亩的用地指标奖励。荣誉的获得对于该县国土资源执法工作、缓解该县建设用地指标紧张、保障县重点项目建设等诸多方面,都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为促进依法合理用地,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营造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公众意识和良好氛围,金乡县积极开展了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创建过程中,该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与提高资源利用并举,使土地保护与资源管理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终该县以全市总分第1名的成绩被报送省国土资源厅,并最终获得山东省“国土资源执法模范县”这一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