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成职务犯罪举报属于无效信息
不是含糊不清,就是话不对题
本报6月27日讯(记者 苑菲菲 通讯员 邓银清)27日,烟台市检察院联合芝罘区检察院,在锦绣新城开展全国检察机关第16个"举报宣传周"活动,现场教市民如何正确举报职务犯罪。据了解,因不少市民的举报含糊不清、话不对题,有三成举报信息成了无效信息。
三成职务犯罪举报属无效信息
据统计,今年以来,烟台市检察院举报中心共受理举报、控告线索482件,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30件,其中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85件、渎职侵权案件45件。举报和控告线索同比增长5%.
市民积极举报是好事,但有不少人对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的举报范围不清楚,使得举报信息的有效性降低。
检察干警介绍,有的市民举报的是领导管理粗暴、生活小节等作风问题,但检察机关要追究的是当事人的刑事责任,这部分举报就成了无效举报。这类举报占举报线索的12%-13%.还有部分市民知道举报范围,但是在举报时说的信息很含糊,只一味地说某某某贪污腐败,却没有具体的事实,捕风捉影,漫天撒网。因为线索太粗,检察机关也无从下手。这类举报占举报线索的20%左右。
据了解,职务犯罪举报的范围是: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
"举报宣传周"活动中,检察干警们现场教市民如何正确举报职务犯罪,共发放宣传材料500多份。
写信举报贪腐 其中大有学问
检察干警们介绍,在书写举报信时,题目要写清楚"对某某某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的举报",抬头是受理举报的人,比如烟台市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
正文开始要介绍举报人的基本情况,然后详细写明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之后详细写明要举报的违法犯罪事实,最后发表举报人对案件的看法并提出具体要求,落款要写明举报人的联系方式和举报日期。
要注意的是,举报必须实事求是,不能无中生有,举报人要妥善保管原始书证和物证,不要将这些重要证据夹在信中一起邮寄。
"一封写得好的举报信,可以给检察机关的调查提供很多便利条件,使查处工作顺利进行。"检察干警们说,市民举报时最好留下联系方式,便于检察机关调查时进一步联系。检察机关会对举报人的信息保密,保障举报人及亲属的安全,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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