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最新通过的公民身份法案以正式法律的形式创造了一个“受迫害的外来移民群体”,并且以宗教为划分标准明确了法律适用的范围,其本质上就是一种区别对待。截至目前,CAA通过的一周左右时间里,最高法院已经收到20多份反对法案的请愿书,并要求最高法院进行违宪审查。
倘若最高院正式受理,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的着力点在何处?笔者认为,CAA要避免违反宪法第十四条、十五条等平等权原则的相关条款,必须要解释两点内容,即法案明确划分的6大群体与其它群体存在本质性区别,以及这种本质性区别对法案条款的推出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就目前法案的内容以及陈述方式来看,似乎无法避免歧视性的色彩。

在修正法案所列举的6大宗教性群体中并没有穆斯林群体和无神论者,倘若同样来自这三个国家的穆斯林群体或非宗教信仰者因受到类似的宗教迫害来到印度,则仍然被视为非法移民。
当被问及为什么穆斯林群体在法案保护的范围外时,国防部长拉杰纳特·辛格(Rajnath Singh)的回答为,巴基斯坦、阿富汗和孟加拉国都为穆斯林国家,因此信仰伊斯兰教的民众是不会遭到迫害的。[3]依循这样的逻辑,穆斯林群体与其它宗教群体的唯一本质性区别在于,穆斯林群体不会在穆斯林国家受到宗教迫害。
暂且抛开这种论断是否符合事实,问题在于这种区分对于以法律形式创造两个不同集合并区分对待的做法,似乎很难契合印度宪法的平等权原则。
二、公民身份修正法案的潜在威力
首先,对于符合CAA要求的6大宗教群体数量,目前尚未有准确的统计。根据印度内政部向联席议会委员会提供的记录显示,目前该6大宗教群体中已经向印度当局提交庇护申请的人数共31313人,其中印度教徒25447人,锡克教徒5807人,基督教徒55人,佛教徒2人以及拜火教徒2人。[4]当然,这些只是官方登记在册的,实际应远远超过3万人。
其次,CAA并不简单是一个孤立修正案,对其意图的探究需要结合早前在阿萨姆邦完成的“国家公民登记册”(National Register of Citizens, NRC)。
NRC最早可以追溯到1951年,用于阿萨姆邦合法公民的登记,于2013年开始进行新一轮的更新,并最终在最高法院的监督下于2019年8月公布了最新表单。
NRC目前只应用于阿萨姆邦的原因在于,该地区族群种类与族群关系极为复杂,包括说孟加拉语或阿萨姆语的印度教群体、部落民群体以及穆斯林群体等,且长期以来该地区饱受非法移民和所谓 “外来者”的困扰。

NRC名单登记需要阿萨姆地区居民提供一系列证明性材料,证明其本人或直系亲属在1971年之前来到阿萨姆地区,包括出生记录、选民卡、移民局证明等,而NRC的最终出炉也意味着将正式区分合法居住者和非法居住者,并对后者实行强制性的驱赶或遣返等措施。
如此浩大的工程显然对于印度的行政执行力形成了巨大的挑战,包括一些军人、医生以及公务人员在内的世代居住者都并未出现在2018年NRC初始名单上,被视为“非法移民”,需要进一步向外国人法庭(Foreigner Tribunal)申诉。排除行政疏忽或操作性的失误,2019年的NRC最终将约190万的居民视为“非法外来人口”,其中来自孟加拉国等地的印度教徒约50万、穆斯林群体约7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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