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雷定坤]
“公民身份修正议案2019”(The Citizenship Amendment Bill, 2019, CAB)于2019年12月10在印度人民院通过,两天后在联邦院顺利通过并得到总统拉姆·科温德的正式签署,成为印度议会2019年通过的编号为47的正式法律——《公民身份修正法案2019》(The Citizenship Amendment Act 2019, CAA)。
最终通过的该公民身份修正法案实际历经了三个不同阶段。提出修正公民身份法案的设想最早出现在印度人民党(BJP)2014年大选前的《政党宣言》中,“印度将始终是那些受到迫害的印度教徒的天然家园,并且欢迎他们在印度寻求庇护”。[1]印人党政府于2016年6月在人民院正式推出“公民身份(修正)议案2016”,随后提交给联席议会审核;联席议会在2019年1月7日提交了审核报告,该法案在大选前得以通过人民院,但由于大选的来临以及议会的解散,该议案也随之失效。
显然,印人党早前所推出的议案更多是姿态上的,也是服务于其选举动员的目的,不过,无论是早前失效的版本还是最新通过的法案,所针对的都是《公民身份法1955》中关于“非法移民”以及公民身份获取的相关条例。《公民身份法1955》曾于1986、1992、2003、2005、2015年前后历经5次修改,但是2019年通过的该新修正法案从修改程度与修改标准来看无疑是最具争议性的。
新修正法规定,截至2014年12月31日,凡是来自巴基斯坦、孟加拉国和阿富汗三个国家的因受“宗教迫害”的移民,且早前因印度《护照法1920》或《外国人法1946》的相关条款被划归为“非法移民”的群体,现在可以合法申请获取印度公民身份,而这些“非法移民”只涵盖印度教、锡克教、佛教、耆那教、拜火教和天主教在内的6个宗教群体。此外,该法案将来自上述6个群体的归化入籍条件从早前的在印居住总时长11年的标准降低为5年。
不过,该法案明确规定,《公民身份修正案2019》不适用于受印度宪法第六附表保护的部落民聚集地以及属“內界许可”(Inner-Line Permit)的区域,包括阿萨姆邦三个自治委员会(Autonomous Council)管辖地区和波多兰领土委员会覆盖区域(Bodoland Territorial Council Areas)、梅加拉亚邦(西隆除外)、米佐拉姆邦、那加兰邦、曼尼普尔邦以及特里普拉邦。
法案一经推出,印度东北部地区、首都德里、孟买、海德拉巴德以及加尔各答等地区先后爆发了激烈的游行抗议。尽管莫迪总理多次表示,该法案并不针对任何人或任何群体,而是为那些受到宗教迫害的民众提供保护,但是显然这种说辞无法平息这些地区民众的怒火。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游行中与警方的冲突已造成6名抗议者死亡,多人受伤,且抗议的范围和强度都呈现上升趋势。各个地区抗议的理由也不尽相同,德里与海德拉巴等穆斯林群体主要抗议法案的宗教歧视,东北部地区尤其阿萨姆邦的抗议更多是对印度教徒比例的激增以及阿萨姆身份性危机的担忧。
不过,笔者认为该《公民修正法案2019》(以下简称CAA)的推出具有深刻涵义,且对印度未来可能产生深远的影响。围绕CAA本身,笔者将从三个角度切入,简要进行讨论。
一、是否违反宪法的平等权原则
印度宪法第十四条至十八条为宪法的平等权原则部分,也是宪法赋予印度公民基本权利的主要内容。其中宪法第十四条规定,“在印度领土范围内,国家不得拒绝给予任何人法律上之平等,或法律上之平等保护”;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家不得仅根据宗教、种族、种姓、性别、出生地或其任何一项为由,对任何公民有所歧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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