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为吸引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回归济宁,蓄智助力济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济宁市下发《关于印发济宁市企事业单位“人才回引计划”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通知指出, 下列人员可以回济宁安排工作:在济宁市以外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和企业正式职工。主要包括下列人员:济宁籍(籍贯或原户籍为济宁)人员;配偶、父母(含岳父母、公婆,下同)在济宁工作且常住户口在济宁的人员;入选市级(含,下同)以上人才工程项目人才以及获得市级首席技师、省级技术能手等以上称号的高技能人才。统筹吸纳各地各类人才来济宁创新创业,对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其他人才,按济宁市人才引进有关规定办理。
当前,省内一些地方的 “回原籍安排工作”政策,新意一个赛比一个:
去年11月8日,菏泽人社公众号发布《鄄城籍在外地工作人员回鄄工作的意见》,符合条件的鄄城籍在外地工作人员可以回鄄城工作,其配偶、子女或子女的配偶符合条件的,都可按照同层次对口安置、就近相近安置等原则,一同安排在鄄城工作。具体包括:鄄城籍在外地工作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鄄城籍在外地工作的在编(备案)在册教师和医疗护理人员;鄄城籍人员的配偶、子女或子女的配偶在外地工作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鄄城籍人员的配偶、子女或子女的配偶在外地工作的在编(备案)在册教师和医疗护理人员。
去年10月12日,平阴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平阴县域外在编人才回调管理办法(试行)》,平阴籍在编在岗的或父母、配偶在平阴工作生活的,副科级以下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干部身份的人员,愿意回家乡工作的,都可申请。
再往前看,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河南省洛阳市嵩县、栾川县等地均曾出台实施当地籍外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申请回乡工作的相关办法。
但上述出台“回原籍政策”的主要是一些县城,去年国内“回原籍安排工作”政,最重磅的是山东的地级市淄博市。
去年12月2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淄博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等单位联合重磅出台《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引才用才工作的若干措施》,整合后的人才政策共分为5大部分37条。
“37条”当中引人注目的一点是,“全日制学士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淄博籍事业单位职工返淄的,按照‘同级对口’的原则安置,可使用专项事业编对毕业五年内,不受接收单位编制限制。”
“37条”引才用才政策在海内外产生广泛影响,淄博被称为国内“回原籍”政策第一个吃螃蟹的地级市。
本次,《关于印发济宁市企事业单位“人才回引计划”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下发,意味着济宁在全省成为“回原籍安排工作”政策的第二个地级市,在国内也属于招引人才比较超前的地级市,个别政策在全省和全国有新突破。
济宁“回原籍安排工作”的新突破体现如下:
一,此前一些县市的回原籍安排工作,集中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员和教师、医护等事业单位人才,还没有提及企业的,济宁第一次将“回原籍安排工作”政策,扩大了“企业正式职工”。而且从后面的规定看,企业不但包括国有企业,也包括民营企业。
通知中说:按拟引进人才工作单位行政层级、单位性质等,对等安排到市、县、乡级对口单位,原则上按事业单位(财政拨款、财政补贴、经费自理)→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同向或顺向流动,严格控制逆向流动。这就说明,民营企业职工也可以回原籍。
济宁市将企业人才和机关事业单位人才一并列入“回原籍”政策范围,力度之大,为国内其他城市“回原籍”政策所无,这是首创。
二,济宁“回原籍安排工作”政策,从“济宁籍人员”扩大到“配偶”,这在国内实施回原籍政策的城市中,济宁是地级以上城市中第一个。此前,淄博的配偶回原籍安排工作政策只包含在高层次人才,范围较小。
本次济宁下发的通知中说:在济宁市以外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和企业正式职工中,实施对象为“济宁籍(籍贯或原户籍为济宁)人员;配偶、父母(含岳父母、公婆,下同)在济宁工作且常住户口在济宁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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