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奖照片发表时图片说明有误
据了解,去年“10·24”事件发生时,张轶供职于荆州当地的一家媒体。张轶称,从现场回来后,就将图片传到了报社图片库,但因为种种原因一直压了一个星期没有刊发。后来华商报记者郝建国到荆州采访时,与他交流了一下,张轶就将在现场拍摄的图片传给了《华商报》。
2009年11月3日,《华商报》刊发了张轶拍摄的《挟尸要价》一图。但记者注意到,在刊发该图时的图片说明是“打捞船赶到后,船主陈某(船头着白色衬衫者)把打捞上来的一名大学生遗体用绳子绑住,以索取更高的打捞费”。拍摄者署名为“真真”。
张轶拍摄的图片为何署名“真真”呢?张轶对此解释是,“当时我不在荆州,我是通过一个朋友把照片传给他们(《华商报》)的,有大量的图片,我看到他们发表后把名字搞错了,我立即与他们交涉,又把名字改过来了。”
此外,《挟尸要价》图片说明中称“船头着白色衬衫者”为陈某,但实际上此人是王守海。
该图刊发时的图片说明是否为张轶本人所拟呢?华商报摄影部主任蔡勇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向记者出示了当时和图片一起收到的说明文字——“16时50分46秒:看到学校来人了,王守海和其他捞尸者开始向学校的人说钱还没到位之类的话,并说老板要钱,他们要烟抽要酒喝,是常理。”
蔡勇称:“第一次是作为配图发的,人名有误,将王守海误写成‘陈某’,很快我们给予更正。”
记者对比发现,《华商报》刊发此图时的照片,与获“金镜头”奖时标注的图片说明并不一致。
获奖时的图片说明是:“‘……说好的三万六,钱到位了再往上拉……我只听老板的。’王守海站在船头,一只手牵着一根绳子,绳子的另一头在水中,系着一具英雄的遗体。2009年10月24日下午2时许,湖北荆州市郊长江宝塔湾两名游玩的小孩落水,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独立学院)的9名大学生跳入江中手拉手施救,两名儿童得救,但救人的大学生陈及时、何东旭、方招被卷入长江的暗流中。”
据蔡勇介绍,《挟尸要价》一图是由《华商报》推荐参赛的,对于前后两次图片说明不一致的情况,蔡勇的解释是,“因为这是一次配图,作为单幅推荐就根据作者的直接口述,撰写图片说明,并由作者认可后,与图片一并发给《人民摄影报》。”
但张轶称:“那个(获奖时的)图片说明是我后来自己写的,开始出现了问题,我就怕后来出现麻烦,所以我就把图片说明写得详细一些。”
至于获奖时图片说明中出现的直接引语“……说好的三万六,钱到位了再往上拉……我只听老板的。”张轶坦承自己并无原始录音,是依据采访时听到的说法整理的。
张轶说照片刊发后,他受到了很大的压力,并因此离开荆州到湖南一家媒体工作,“对于这张照片,我问心无愧,也认为是经得起考验的,我只是要把我看到的、听到的事实展现给了读者。这张图片在公示期间就有人提出过质疑,评委会的领导做过认真调查,没有调查不可能轻率地就把奖颁给我。”
称自己问心无愧的还有王守海,但他说一直不理解为何此次捞人会引来如此多的指责和愤怒。
正在搜集材料,准备为王守海提起公益诉讼的彭德江称,“在惩恶扬善的过程中,不应该把这个无辜的渔民伤害得这么深。他只是按照惯例去捞人,即便真存在挟尸要价的事,也不能说是这个老人挟尸要价了,但现在受指责的都是他,他的名誉权受到了严重的侵害。”
8月20日,王守海与彭德江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委托彭德江全权代理他的名誉权损害赔偿一案。
8月22日下午,《人民摄影报》两位工作人员组成的调查组赴湖北荆州调查此事。
此前,“金镜头”组委会在人民摄影网发布调查声明。声明中称,8月20日,“金镜头”组委会决定立即成立调查组,展开深入细致的调查。8月23日,组委会将通过人民摄影网向社会公布调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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