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廉政,依我之见,无需奖励,身为公务员,本来就应该廉洁奉公。如果实行廉政公积金,无疑等同额外增加公务员的收入。纵观社会各行各业(商业除外),无一可与公务员相比较,因为公务员的待遇、福利、津贴,等等!总要优胜一筹。要加薪,可以名正言顺的加,何须用这种变了质的奖励呢?此举等于告诉市民“此地无银三百两”。2010年1月18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在试行12年之后终于“转正”,正式发布实施。也就是说,尽管没有奖励,他们同样要做到廉政。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党中央为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采取的重要举措。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做到清正廉洁,直接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人民群众的利益、干部队伍建设以及党和政府的形象。如今又要试行廉政公积金的举措,这不是自相矛盾吗?不能样样都用钱来衡量,不能样样都用奖励来维持。这种奖励制度就像我们小时候,你老哭,父母没辙了,就说“乖,不哭!给糖吃”。这是典型的“听话的孩子没糖吃”。现在可以奖励,如果有一天没奖励了,那“腐败之风”岂不是更猖獗?这种制度的产生从表面上看,对反腐工作是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实际上是典型的“拔苗助长”的荒唐之举。与其实行“廉政公积金”举措,不如实行每年淘汰3%的公务员。让他们有些危机感,从而来推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不要让某些人以为“公务员”就是一只打不烂的“金饭碗”,这样的举措更简单实际有效。
对于“廉政”,于公务员而言是最熟悉不过了。可是有些人只会口头上高喊“廉政”口号,实际上却腐败不堪,让人叫耻。这样的腐败分子,在政府机构中仍诸多存在。就说广东省韶关市原公安局长叶树养吧!该案例就是一个典型的腐败贪污案。叶树养在从政的后20年,逐步蜕变成一个欲壑难填、封建迷信的腐败官僚。这究竟是为什么?据办案人员透露,官当大了,叶树养的心态也开始发生变化。在与一些老板打交道时,他看到这些人的素质、能力都不如自己,却能通过各种手段发家,过着花天酒地、挥金如土的生活。而自己官居高位,仍寒酸不已。于是私欲在这种心态的驱使下逐渐地开始膨胀,这就是政府某些官员腐化的征象。如果有些官员心存贪念,这些“廉政公积金”对于他们来说,无疑是打发给他们的一笔“小费”,他们会肯为了“一棵树”而放弃“整片森林”吗?
从投票结果(1、表示“有用”的有957票;2、表示“没用”的有5886票;3、表示“可以试下”的有568票。)可以看出,持反对意见的占大多数。这种“廉政公积金”的奖励制度,对提高廉政作风是于事无补的。真正的廉政是无需任何奖励的,更无需任何条件制约,是来自公务员自身的素质以及道德修养。这股社会腐败之风,固然与某些政府官员的思想、道德和作风有关,然而,屡禁不止,愈反愈烈,这就与制度高度相关了。(引用邓小平的话)“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实际上,当前的腐败主要是制度性腐败。腐败现象的产生主要根源于制度缺陷,即市场经济转型期的制度缺陷。因此,科学地探索腐败现象的深层次问题,分析其现实基础和社会根源,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从而采取相应的制度化对策,才能收到切实有效的成果。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