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改善提升民生,积极开展办实事暖民心活动。去年开展了“十佳十差街巷评选活动”,推动了市政府对较差街巷进行维修改造,方便了市民出行。组织公安交警、交通、市政、金融等部门,分类开展文明行业、文明窗口创评,在市民中树立了公共服务行业的良好形象。
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办好重点社会事业。建立起推动社会事业发展多元化投入机制,去年市财政民生支出占比达到60.1%.惠及472万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调整完善,城乡一体的居民医保制度全面建立,有量化标准的民生保障项目全部达到或高于省均水平。省定保障房建设任务提前完成。加快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普惠性标准化幼儿园建设,改造提升中小学校舍164万平方米。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经验在全省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卫生事业发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云医院”建设试点正式启动,心理健康服务体系率先建立。
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积极推进法治潍坊建设。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深入推进法治潍坊、平安潍坊建设;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形成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群众安全感测评继续保持全省前列。
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进程中,文明创建工作在巩固创建成果的基础上稳步推进、成绩突出,城市独特魅力进一步提升,社会文明水平进一步提高,城市价值进一步彰显,城市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增强。从硬件建设到公共设施,从人居环境到道路交通,从社会事业到政务环境……文明测评的一个个考核硬指标落地生花,蝶变成一个个文明潍坊的精彩画面,使城市的魅力指数、市民的幸福指数不断提升。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让人民群众更多地享受到改革发展成果,过上更加安全有序、舒适便利的现代生活。
把长效机制作为创建根本
让城市文明程度永久性提高
“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检查,被称为三年一度的城市“大考”.创新工作机制,落实创建责任,是做好创建工作的根本。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始终牢牢抓在手上,不为拿牌子、讲面子,而是将创建为民、利民、惠民看成了日常工作,一方面,健全完善创城长效机制,把创城工作与为民服务密切结合,形成常态化机制,不断提高我市城市管理水平;另一方面,把创城成果继承好、发扬好、维护好、延续好,最终建立起一套城市长期稳定文明的机制,带来普及与持久的效应。
举一纲而万目张。我市把创城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落实领导责任,建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市长任组长的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及其相应的办事机构,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文明委组织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齐心协力唱响文明之歌的良好局面。
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把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纳入党政工作大局,作为“一把手”工程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创建属地责任制。建立督查工作机制,组织力量对创建活动考核打分,在媒体公布考核成绩。强化舆论监督机制,开展文明行为大褒扬和不文明行为大曝光,对舆论曝光问题实行跟踪监督,确保问题解决。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将文明城市创建纳入市委、市政府每年评选精神文明工作先进县市区、先进单位、文明单位的重要考核内容和标准条件。
文明城市建设,是一个标准不断提升、外延不断扩展的动态过程,需要常为常新、常抓不懈,而健全常态化的组织协调机制是建立长效机制的首要环节。和以往不同的是,中央文明办颁发的新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强调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把这项根本任务细化为80余个测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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