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是人类文明的综合体现,因此,对文明的追求,是一座城市的终极使命。潍坊是一座历史有着“南苏州、北潍县”之誉的千年之城。成功创建为全国文明城市,强大的精神力量,丰润的道德滋养,让潍坊这座历史之城不仅延续着与生俱来的民生气质,更融入了以人为本的现代内涵。
唯有变革与创新,才能扬起前行的风帆。我市在精神文明创建中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社会转型时期新要求,审时度势、因势利导,积极创新内容形式、方法手段和体制机制,扎实有效地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不仅使工作既体现连续性又富有创造性,而且还使精神文明建设始终充满生机活力,提供强劲的精神力量,不断提升着城市内涵和品位,让文明新常态久久为功。
好风凭借力,扬帆正当时。创建措施机制化,让城市文明程度得到永久性提高,让广大市民幸福指数得到制度性保障,这是创建工作给予我们的宝贵财富。捧回“全国文明城市”这块奖牌,荣获这一反映城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协调发展的最高荣誉称号,是我市精神文明创建“走在前列、起好带头作用”的最生动诠释。
把群众满意作为最高标准
形成精神文明创建新优势
紧紧围绕促进人民福祉来进行精神文明建设,这是我市成功创建为全国文明城市的灵魂所在。“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精神文明创建最显着的特征和最大的优势,就是群众性、普惠性、公益性。我们要把群众需求作为第一信号,按照群众意愿办事,群众期盼什么就努力做好什么,群众反对什么就着力解决什么。
在抓准启发市民自觉参与创建文明城市的关键环节的同时,我市扎实抓牢创建文明城市的工作作风,坚持为民务实的要求,扎扎实实为老百姓办实事,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让老百姓实实在在地从中受益。
全国文明城市是一个城市管理能力、综合竞争实力和持续发展潜力的全面体现,是综合评价一个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最高荣誉。在市委、市政府“四一三”战略重点和全市统筹发展战略布局中,提出进一步强化水生态文明、交通和能源基础支撑,既充分体现潍坊发展的战略定位,又将支撑城市文明生活的硬件基础提升到战略层面谋篇布局,使文明城市建设成为了潍坊发展战略层面的长久安排与硬性要求。
坚持生态优先理念,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我市坚持铁腕治污,刚性减排,加快建设生态美丽潍坊。随着“三八六”环保行动的深入开展,我市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的力度不断加大,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人们生活环境愈加优良。2014年,全市“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达到204天,比上年增加54天,较上年提升2个位次,列全省第5,与青岛、烟台、威海、日照一起位居全省第一方阵。宜居城市、美丽鸢都的生态蓝图让市民真真切切看得见、摸得着,“潍坊蓝”成新常态。
与此同步,我市还用心改善生态设施,优化公共文化设施。全市公共自行车规模达到4.98万辆、年周转量6000万人次,万辆自行车承载着为民服务的理念,成为流动的风景线。
整洁优美的卫生环境,代表着城市形象、彰显城市文明,同时也是经济发展的良好助推剂,更是提升群众幸福指数的重要载体。我市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体系,让村民享受到了和城里一样的洁净环境,这一经验在全省推广。
创新公共服务模式,着力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优质服务,打造一流政务和营商环境。加快建设“网上政府”,建立了“12345”市长公开电话等多位一体的公共服务电话网络,推行在线审批、在线咨询、在线办事,提高了服务质量和服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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